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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其立法目的有五个: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2.调整民事关系。3.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4.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5.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是为了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制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减灾的指导思想,坚持突出重点、全面防御的发展战略,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防震减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体现了国家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凝聚了全国人大和各级政府的共同智慧。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是推进防震减灾依法行政的根本要求,是实现防震减灾目标的重要保障。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防治水害以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于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2002年全面修订,2009年、2016年两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意义如下:
一、水资源管理重心从开发利用管理转移到合理配置和节约保护,完成了重大转变。
二、确定了水资源规划的法律地位,规定符合水资源规划是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提条件。
三、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农村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用水权益。
四、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法律责任,可操作性大大增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是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水环境,维护公众健康而制定的法律。新修订的法律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增加了关于实行河长制的规定,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等,为解决突出的水污染问题和水生态恶化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
新修订的法律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总量控制与排污许可、饮用水安全保障、地下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区域流域水污染联合防治等制度,为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生态文明建设领域构建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再添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