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开展全省模范退役军人、全省退役军人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评选表彰的通知》要求,经各地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市评审组审核,5月15日进行了审查和公示,在审查和公示阶段,个别推荐对象审查出存在违纪行为,不符合模范退役军人应具备的良好形象和品德要求。
依据通知要求,评审组决定将王超递补为正式推荐对象;将孙志娟递补为差额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对上述拟推荐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映。联系电话0797-8369900、16679073696;通讯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邮政编码:341000)。
一、王超递补为正式推荐对象
王 超 赣州市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三级主任科员
二、孙志娟递补为差额推荐对象
孙志娟 赣州市看守所女子管教大队大队长
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