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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公布第二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03 10:10:00   来源作者: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根据《赣州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赣州市第二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报市级的26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严格考核。

经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会研究,现将拟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赣州市第二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龙南市革命烈士陵园,安远县烈士纪念园,崇义县革命烈士纪念塔、南康革命烈士纪念碑,叶坪革命旧址群景区博生堡、公略亭、红军烈士纪念亭,南塘镇革命烈士纪念园,石城县红石寨烈士陵园,利村乡里仁革命烈士纪念塔以及鼎龙乡烈士纪念园等9处烈士纪念设施予以公示。

如无异议,拟将该9处烈士纪念设施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赣州市第二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日至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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