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赣州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规定,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申报市级的29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严格考核。
经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现将拟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赣州市第一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的于都县烈士纪念园、信丰县油山革命烈士纪念园、赣州市赣县区革命烈士纪念馆、兴国县烈士陵园、上犹县革命烈士陵园、寻乌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定南县烈士陵园、瑞金革命烈士陵园、全南县革命烈士陵园、小布革命烈士纪念碑、会昌县小密烈士纪念园、于都县马德明烈士墓、金凤山革命烈士纪念墙、英雄团长陈祖林纪念设施、莲塘战役烈士纪念园、铜钵山红军烈士纪念亭等16处烈士纪念设施予以公示。
如无异议,拟将该16处烈士纪念设施提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为赣州市第一批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3日至11月29日
举报电话:0797-8381152
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