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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0-14 14:58:02   来源作者: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浏览量: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6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1年2月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责任,大力谋划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一)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局党组深刻认识到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重要标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改进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逐项研究,认真整改。2月3日、2月9日、3月10日、4月1日先后召开4次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全员参与整改“攻坚战”,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以整改工作的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实现真提升。

(二)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赖伟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玉川任常务副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军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5名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推进整改工作。经多次修改完善,印发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台账,逐项提出了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以及完成时限。局主要领导靠前指挥,牵头部署抓整改,党组会、局务会缝会必听进展情况汇报。各责任领导每周对整改工作进行一次调度协调,有力推进整改落实落地。

(三)跟踪问效,抓实整改。建立整改工作通报制度,各责任科室(单位)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作为整改工作联络员,局整改办先后召开4次联络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调度,会商协调解决整改中的各类问题。对整改工作采取周通报的方式,倒排整改时限,倒逼责任落实,定期检查督办并全面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整改工作销号制,对整改任务列出清单“挂图作战”,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对每一项拟销号的事项,都由牵头科室、单位将进展情况和相关台账报局整改办,局整改办集中研审,研审通过后方予以销号。

(四)自查自纠,建立制度。坚持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全面自查整改相结合,逐项对照任务清单举一反三,在工作方案中加入《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问题整改台账》,在巡察反馈问题的基础上又自查出三个问题,目前全部整改到位。坚持巡察反馈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治当前管长远,既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又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目前通过整改已完善或建立制度17个,真正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不断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

二、以政治标准落实巡察整改任务

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问题涉及三个类别13个问题,我们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细化分解为33个具体问题,提出了90条整改措施,经过集中攻坚、扎实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90条措施,完成率100%。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抓得不紧的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政治敏锐性不强,学习流于形式,理论学习不主动问题。

1)针对2019年1月至3月,未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问题。一是督促机关党委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对党组中心组学习流程、制度、规范等方面知识的学习,总结经验、举一反三、吸取教训,抓紧抓实理论学习。二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心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年不少于12次集中学习,并邀请有关专家就重要理论和时政热点等专题进行辅导和讲座。4月15日邀请了苏区史研究知名专家胡日旺同志到我局讲授赣南苏区人民革命斗争历史。

2)针对2019年党组中心组未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时未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交流发言的问题。每月根据时事情况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活动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列入中心组每年必学专题。2月份已组织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并结合赣州退役军人工作,深入开展讨论交流。

3)针对2020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没有具体的学习时间和组织形式的问题。制定了《2021年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规定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为学习日,严格按照“3+X”模式,跟进学与专题学同步进行。组织形式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相应进行调整。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践行“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初心不够,管大局、保落实存在“等待观望”思想,运用系统性、前瞻性思维对新时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谋划不多)的问题整改情况。

2.关于统筹谋划工作有欠缺问题。

4)针对未与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对接,全市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报销标准不统一,导致优抚对象互相攀比,出现了集体上访现象的问题。一是对报销标准不统一的问题,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查找原因,加大与医保、社保单位的对接力度,提高报账的方便性。二是加大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报销政策宣传力度,防止因政策不熟导致相互攀比,而引发上访的现象。三是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以市局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不低于80%的住院费补助标准和全面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目标。

5)针对未组织对全市6.31万处(占全省41%)烈士纪念设施开展评定工作,未协调推动有关职能部门落实维修改造经费问题和建立专门的保护管理制度,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不力的问题。一是组织瑞金、于都、兴国退役军人事务局分管领导(烈士纪念馆长)一行6人于2月23日至2月25日,赴萍乡和抚州市学习考察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二是3月份起草了《赣州市市级烈士纪念设施申报工作规程》(附评分细则),并向各县(市、区)征求意见。三是3月30日正式下发通知,启动了市级烈士纪念设申报评定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在5月12日前完成县级的评定工作和市级的申报工作。四是6月份起草了《赣州市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向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办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召集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和于都、兴国、瑞金、石城等县(市)革命烈士纪念馆负责人召开座谈会进行了专门研讨,结合两次征求意见情况对保护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由局法律顾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五是《办法》已在9月25日市政府常务会上审核通过。

3.关于制度建设和执行有缺失问题。

6)针对党组成立半年之后才制定党组议事规则问题。

一是制定并进一步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严格区分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议事内容。二是制定并指导下属单位完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内容、程序和范围。

7)针对目前,仍没有制定政务管理、干部人事、财务、党建等制度问题。制定了《公文处理制度》《综治责任人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制度》《退役军人事务核查督办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等17项制度并严格执行。

8)针对虽然2019年12月下发了有关“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但是下属的市革命烈士纪念馆4个1万元以上的项目仍然没有按照要求上会研究问题。一是制定完善了《赣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规定除日常工资、福利性支出外,单项公用支出在0.5万元以上(含0.5万元)的资金款项要严格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上馆务会集体研究决定。同时,按照局党组的要求,超过1万元的开支须报局党组批准后再组织实施。二是建立局机关、局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监督检查制度,对制度执行有偏差的及时提醒,对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三)关于履行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职能有欠缺(主动担当作为不够,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不力,有的工作被省厅点名通报)问题整改情况。

4.关于服务退役军人有短板问题。

9)针对对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监管不到位,监管责任缺失,存在当“二传手”现象,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考勤不严格、质量不高、资金拨付把关不严等问题突出。一是向市政府申请调整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领导成员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合力,4月15日正式下文调整赣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单位成员机构。二是规范完善开班流程、建立监控机制。3月31日制定了赣州市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规程(补充规定),严格审核培训材料清单,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提升培训质量。三是强化培训机构日常考勤检查,承训机构4月11日开始增设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四是加强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经费审核把关,建立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三级审核制度。

10)针对指导接收安置单位加强退役军人“退伍不褪色、永葆军人本色”教育抓得不紧,仅在本系统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未按上级要求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基层”活动问题。一是制定了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教育“进校园、进社区、进基层”方案,2月25日印发了《赣州市新长征退役军人志愿者服务队开展“学雷锋”活动》方案,把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纳入各领域。二是深入开展“雷锋在心中 老兵在行动”活动,亮身份、树旗帜、创品牌、办实事、扬正气,引导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退伍不褪志。三是组织开展了退役军人“回望军旅路 奋斗新征程”主题宣讲大赛,其中市本级12名选手获奖;2人获省级三等奖,1人获优秀奖。

5.关于机构改革职能承接不到位问题。

11)针对全面推进退役军人社保、医保等待遇落实不够有力,2019年11月退役军人社保接续工作推进缓慢被全省通报,市委专门批示督办问题。一是市委批示后局党组即对社保、医保落实不力的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2019年我市社保接续提前完成任务,2020年我市社保接续工作走在全省前列。二是建立了医保接续随退(退休)随办机制,规范操作流程、缩短办事时限,提升服务水平。

6.关于保障体系建设有弱项问题。

12)针对2020年9月,章贡区、赣县区和兴国县有9个乡镇服务站存在保障经费落实不到位、服务专干兼职等问题,被省暗访组检查后通报批评,巡察组下沉了解发现问题仍然存在问题。一是督促指导县(市、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二是按照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文件要求,对章贡、赣县、兴国三地开展了回头自查自纠工作,截止3月底,章贡区落实乡镇(街道)经费保障530.4万元,服务专干114名;赣县区落实乡镇服务站经费保障589.2万元,服务专干300名,兴国县落实乡镇服务站经费保障44万元以及每名服务专干500元绩效考核,服务专干323名(兼职)。

(四)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7.关于为民服务的宗旨树得不牢,服务质量与上级的要求及退役军人的期盼有差距问题。

13)针对2019年,因工作人员作风不实,189个带病回乡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对象被省厅抽查时,发现有10人不符合要求。3月26日组织开展了全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业务培训,规范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认定工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14)针对2020年市军供站1名职工因扶贫工作作风不实,多次被市县通报问题。一是选派精干力量对军供站扶贫工作队员赵尚胜进行帮带。军供站对赵尚胜同志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加强对扶贫工作队的考核管理,干部因作风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按规定予以处理。

15)针对下属单位作风散漫,巡察期间发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6个窗口中有5个窗口无人值守;军休所、军供站有多人次上班时间脱岗问题。一是组织开展了一次《改作风提效率 树形象》活动回头看。集中时间对下属单位窗口工作情况、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检查,严格纠正不正之风。二是聘请12名监督员,落实每半年听取一次情况反馈、每年召开一次座谈会等制度。

(五)关于廉政风险防范缺位问题整改情况。

8.关于大宗物品采购、工程项目方面监管不到位、缺位问题。

16)针对2019年、2020年“八一”、春节走访慰问部队采购的物品,由中标商家直接配送给慰问对象,对慰问品数量、重量、质量缺乏有效监管问题。一是建立健全了物品采购办法和工程项目监管制度。2021年春节采购验收工作根据采购慰问品标准,制作验收标准清单,对照清单进行验收。二是落实了随机抽检制度,参照省厅做法,对采购的慰问品在正式交付之前进行样品抽检,进一步保障慰问品质量。同时加强与驻市各部队联系,跟踪慰问品效果,根据反馈情况及时改进调整。

17)针对市革命烈士纪念馆近两年实施的项目直接指定给固定的承包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一是对直接指定固定承包商的工作人员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开展了谈心谈话及时提醒,减少发生廉政风险。二是制定了《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限额以下工程项目发包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三是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将达到招投标额度的零星维修服务、保洁服务、保安服务,绿化养护服务等年度项目列入2021年政府采购计划;对未达到招投标额度报经局党组会审议后通过竞争性磋商组织实施。

(六)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9.关于规矩意识不强,审核把关不严,执行财经政策随意性较大问题。

18)针对2019年局机关存在没有原始发票报销办公设备费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问题。一是建立健全财经报账制度。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及财经政策,严把经费管理关,加强专项经费、接待经费、公务用车经费使用管理,严控政府采购行为,强化资产管理使用。二是组织开展了财经纪律和报账知识培训,加深对财经纪律和财政政策的了解和掌握。三是对单位内部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重点就财务报销、非税收收入管理,“三公”经费列支及、绩效工资发放等开展自查自纠。四是下发了《关于开展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2021年内部审计工作的通知》加强局属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19)2017年11月,市革命烈士纪念馆无图片、无合同、无签字验收单支付广告宣传牌费用问题。一是“三无”报账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诫勉谈话,责令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其他下属单位要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二是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对广告制作,办公用品采购、维护等服务项目,已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要求,上馆务会研究议定了承包商,并签订了年度委托服务协议。今后,在履行事前审批程序后再组织实施具体的服务事项,服务事项完成后,财务人员凭服务协议、签字验收单、相关图片等支付服务费用。

20)针对2017-2018年,市军休所无合同支付律师顾问费、摄影展览费等,无接待审批单、无公函接待7次,房屋、店面租金近10个月未入财政专户问题。一是对相关违纪人员启动问责程序。追究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其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加强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每年对下属单位开展一次财务检查督查。三是加强财政风险管控。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下属单位开支超过1万元的,必须上局党组会研究。

(七)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以上率下落实责任不力,层层传导压力不够,教育管理监督有盲区)问题整改情况。

10.关于主体责任落得不实问题。

21)针对2019年10月才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两年来党组未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问题。一是认真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完善了党风廉政清单,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重点工作,推动重点项目。二是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一次不少于32学时的集中教育培训,加强党员党性锻炼。

22)针对“一岗双责”挂“空档”,2019、2020年局党组未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未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员发展计划问题。一是制定了《落实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责任;二是制定本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党员发展计划》,局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部署党建一次工作。

23)针对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汇报不多,过问较少问题。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压实整改责任。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和民主生活会检视问题整改以及其他需要整改的工作。二是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常态化深入分管领域指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政治谈话,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不断强化责任、传导压力,确保“关键少数”责任上肩。2月份已开展政治谈话。

24)针对政治上关心关爱干部不够,科级干部缺配6个,缺配比例达30%。有的岗位长期未轮岗,市革命烈士纪念馆馆长任职长达19年,市军供站有2名科长任现职时间已达26年问题。一是开展了干部任用摸底调查,摸清干部的年龄、学历、专业等结构。制定了缺额缺配补齐轮岗计划。二是对巡察发现市革命烈士纪念馆馆长、军供站科长任职时间过长的问题,调整分工、开展轮岗。

11.关于监督责任履行缺位问题。

25)针对机关纪委副书记同时负责机关人事等工作,导致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问题。一是已调整分工,机关纪委专职副书记专施专职,不再兼做人事工作。二是制定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类考核办法,列出责任清单,严格目标刚性考核。机关纪委加强与驻局纪检组的联系,强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扛起监督责任。三是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培训、讨论交流等,不断拓宽机关纪委干部的思维和视野,增强执纪监督能力,强化机关纪委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自觉接受监督。4月28日-29日组织人员参加了纪检监察办公综合业务培训。

26)针对对市革命烈士纪念馆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市军休所存在的违规发放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问题失察失责问题。一是对机关纪委书记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对违规发放津补贴、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追究革命烈士纪念馆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三是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赣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及奖励福利相关政策》,加强对财务政策的掌握并严格遵守财务相关制度规定。

27)针对两年来,局机关有3名干部违纪违法受处分,没有利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问题。一是充分运用“三会一书两公开”开展了警示教育。二是要求违纪党员在民主生活会上、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三是2017年以来的违规违纪案件进行了梳理并通报。

(八)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虚化(党组没有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机关党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够,党建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12.关于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

28)针对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和机关支部学习日、党员大会、支委会混开套开21次问题。一是加强了对基层开展组织生活的指导力度,从时间安排、内容形式、会议记录撰写等方面进行规范,确保组织生活有序开展。二是加强了对党务干部培训力度,提高党务工作能力,4月1日召开了第一季度党务干部培训会。三是对其他支部会议记录进行了抽查,杜绝会议混开套开现象。

29)针对组织生活会互相批评缺少辣味,存在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现象,市军休所党总支2019年54个党员只有1人开展自我批评,80%的党员未提出批评意见。市军供站党支部2019年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

高质量开展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成立指导组,由班子成员带队参加各支部组织生活,规范程序,加强指导,坚决杜绝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的现象,切实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各支部会后向机关党委报送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

30)针对4个党支部缺上党课12次问题。一是制定了《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明确各支部每季度上一次党课,目前第一季度党课已完成。二是持续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党组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带头上党课,鼓励普通党员上微党课。

31)针对市革命烈士纪念馆党支部从未上过廉政党课问题。督促各支部书记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党课材料提前报机关党委审核,杜绝网上抄袭和下载。3月16日,革命烈士纪念馆党支部上了题为“强化纪律意识 规矩意识 不断把工作做实做细”的廉政党课。

13.关于基层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

32)针对2019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和委员的选举未按照要求产生问题。一是待事业单位改革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对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进行重新选举。二是加强各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力度,加强理论和实务的学习,重点加强《“四级五岗”责任清单》《机关党建“三化”建设基础性要求清单》等方面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发挥支部书记“头雁”作用。

33)针对4名入党申请人未满考察期就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问题。一是对党员发展程序进行了排查、举一反三,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发展党员。二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要求开展党务工作。对4名入党积极分子发展程序重新审议,对不符合要求程序的,由支部整改。

三、整改后续及巩固整改成果情况

目前,我局整改工作进展顺利,绝大部分措施已完成,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和巡察组的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总结经验,持续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抓实抓好巡视整改。对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的,定期组织“回头看”,看整改任务是否落到了实处,防止反弹;对正在整改的任务,持续跟踪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取得实效,做到件件有着落。

(二)建章立制,巩固整改。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重在治本,积极预防,加强源头治理。在深入整改的同时,积极建章立制,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监管,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运用成果,提档升级。注重整改工作成果的运用,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找差距、补短板,既把巡察问题整改到位,又把工作难题解决到位;通过巡察整改不断改作风、强服务,打造一支绝对真诚雷厉风行、服务热忱清正廉洁的退役军人事务干部队伍;通过巡察整改不断凝共识、促发展,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全体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在全省继续争一流、走前列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97-8991011,电子邮箱:ganzhouswxcb@163.com

中共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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