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质量评价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就业创业培训管理,健全退役军人培训绩效评体系,依法实施培训质量监管,根据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西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管理实施办法(暂行)》(赣退役军人字〔2020〕86号)文件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符合条件的职业培训质量评价第三方机构,有关事项如下:
一、申请条件
第三方评价机构是指具有职业教育评价专业能力的,与赣州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被评价方均无直接经济利益和业务关联,以及隶属关系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公司、社会团体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机构,已经参与江西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不可申报此项目。
申请第三方机构,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独立开展教育评价的专业能力;
(五)具有一定规模且结构合理的专业评估团队,评估团队成员应当包括与委托项目相对应的专业人员;
(六)具有充足的运行资金保障且机构运转正常;
(七)机构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请程序
申请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第三方评价机构,需向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第三方评价机构承诺书(附件);
(二)第三方评价机构申请表(附件);
(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
(四)法人资质文件(复印件);
(五)证明评价工作业绩的材料(或其他证明材料);
(六)存有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包。
所有材料均应加盖机构公章,于2020年11月15日前将纸质申请材料送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赣州市章贡区兴国路55号人力资源大楼1412室),电子版文件包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人:黄名生
联系电话:8381127、19979839002
办公邮箱:67161069@qq.com
三、业务范围
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以下评估业务:
(一)国家、省有关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法规、政策执行情况;
(二)培训机构实操设施设备情况;
(三)培训教学质量状况;
(四)教师专业水平情况;
(五)退役军人学员综合素质水平;
(六)培训机构培训台账情况;
(七)培训过程监管;
(八)退役军人学员创业就业情况;
四、有关说明
(一)第三方机构不受所在地域限制,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
(二)第三方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收费标准符合有关部门要求,应低于市场同类价格。
(三)经赣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予以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赣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质量评价第三方机构申报材料
2020年11月5日